刘高礼教授介绍
教授,男,1937年12月生,湖北武汉人。1960年8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1985年8月调入原中南政法学院任教,曾任汉语教研室主任。
刘高礼教授主要致力于语言文学知识的普及和法律语言研究。其主要著作有:《文言语法常识》(合作,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说字谈词》
(合作,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主编《现代汉语词语汇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版);参编《写作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主编《应用写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著有《法律语言学新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等。主要论文有《古代诗词的历史发展与写作特征》、《运用犯罪构成理论,指导刑事法律文书写作》(均载《中南政法学院学报》)。另有多篇关于法律语言研究的论文载于《应用写作》、《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等期刊。 来源:http://www.znufe.edu.cn/xsky/132.htm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