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成语是人民群众长期以来惯用的固定词组或短语,是语言的精华。它具有言简意赅,形象生动等特点,因而往往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它即是语言中的重要修辞手段,同时其本身也是各种修辞手段的集中表现。汉语中成语极为丰富,它主要以四字结构为主,其结构严谨、文字精炼、寓意深刻、音调和谐,在翻译中,如果我们恰当地加以应用,可以收到良好的表达效果,明显地提高译文质量。法律英语,主要是指普通法国家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使用的一种英语文体。它包括某些词汇、短语或具有特色的一些表达方法。法律英语的特点是:准确、严谨、庄重、通俗。正因为如此,真正能够用在法律文体中的成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在翻译时,要特别慎重,不能随意套用成语。法律英语文体中,成语用得少,并不是说在译文中不可以引用。只要我们运用得体,可以有助于译文在修辞上更符合法律文章的要求;有助于文字更简洁有力,色彩庄重;有助于准确表达用其他字眼难以表达的原文含义。本文拟就法律英语翻译中运用汉语成语的几种情况作一简要阐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