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的话
《法律语言学译丛》中文版序言
序
1 导论
第一部分 语言学和法律理论
2 语言科学
2.1 语文学、语言学、语言哲学
2.2 结构主义语言学:费迪南·德·索绪尔
3 法律信念的语言
3.1 法律科学的环境
3.2 关于纯粹性和道德危机: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和法律形式主义
3.3 法律意义的历险经历:赫伯特·哈特和法律主观主义
4 语言学在法律分析中的角色
4.1 占主导地位的范式:语言学,法律科学,法律符号学
4.1.1 法律作为代码
4.1.2 重访法律意义
4.2 换一种方式的必要
第二部分 法律话语
5 作为法理学的修辞学
导言
5.1 修辞是共和主义的
5.1.1 说服
5.1.2 受众
5.1.3 公共演说
5.2 修辞作为方法和手段
5.2.1 必然的和可能的
5.2.2 修辞格和隐喻
5.2.3 理性主义与修辞
5.3 新修辞学及其在法律上的应用
5.3.1 价值逻辑
5.3.2 辩论技巧
5.3.3 法律辩论
5.4 结论
6 作为社会生活的法律Ⅰ:话语地志学
7 作为社会生活的法律Ⅱ:法律话语
8 结论: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
注释与参考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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