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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法律问题研讨会

中澳法律问题研讨会开幕式致辞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建新

尊敬的卡西尔团长先生、

尊敬的池强院长先生、

尊敬的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公使莫顿女士阁下、

尊敬的澳大利亚驻华使馆柯圣利先生、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非常高兴在这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尊敬的澳大利亚的法官们见面。我院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与澳大利亚地方法院的法官们进行法律问题的研讨,我们感到非常荣幸。

中国和澳大利亚都是在亚太地区有着重要影响的国家,今年是中澳建交30周年,对两国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澳两国建交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法学界,我们也开展了一些交流与合作。今天,我们两国的法官进行法律问题研讨,对两国法学界的交流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让我们对各位尊敬的澳大利亚法官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此次活动,中澳法官将按照各自法律制度进行庭审演示。我们希望通过庭审演示这种方式比较中澳两国在法律传统、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异同,学习澳大利亚在司法理念的建立、司法组织的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我们也将我国法制建设、司法改革的成果展示给我们的同行和朋友。

再一次感谢卡西尔团长先生、池强院长先生、莫顿女士阁下和柯圣利先生。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公使莫顿

尊敬的法官们:

女士们和先生们:

很高兴今天在这里代表大使发言。首先,我要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第一中级法院给予这个论坛的大力支持。同时我还要对你们通过组织这么多的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法学和司法同仁参加这个论坛而给予澳大利亚国际法律交流和培训项目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澳大利亚政府非常重视发展同中国的双边关系。今年我们迎来了两国建交30周年。这种关系对双方都是非常有益的,对我们两国的相互了解以及保持地区的繁荣和稳定也是有益的。


我们两国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澳大利亚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仅仅200多年前才有欧洲定居者前来定居。而中国则是一个古老的国家,其悠久的文化和哲学传统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因此,我们两国的民族经历、经济结构、政治体制和文化特点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不能够就此认为这些差异是不可超越的和不可改变的。差异虽然存在,但是我们在许多领域的目标却是相同的。澳大利亚和中国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保持着成熟的和广泛的关系。双边贸易从1973年的1.13亿美元发展到2002年的180亿美元,仅去年一年就增长了19%。双边贸易领域也日益扩大,包括能源、农业、制造业、服务业(银行、金融、旅游和教育)。中国如今是澳大利亚的第3大贸易伙伴,澳大利亚则是中国的第11大贸易伙伴。我们两国在政治领域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江泽民主席和朱基总理都曾访问过澳大利亚,事实上,政治局的7位常委和所有的副总理也都曾访问过澳大利亚。司法部部长张福森2001年访问过澳大利亚,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今年3月访问过澳大利亚,李鹏委员长今年年底也将访问澳大利亚。

最近几年,我们两国都在努力开拓新的交流和合作领域。这包括经常性的就防卫和地区安全问题的对话、军舰互访、防卫人员的交流以及每年的协商对话。自1997年以来,我们两国每年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进行富有建设性的对话。

除了这些官方领域之外,民间的交往也在扩大。无数的文化、法律、科学和教育领域的交流加深了我们的友谊,增进了我们的了解。目前,我们两国正在进行大量的法学和司法交流,包括各个层次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和法学家的合作活动。

今天的论坛是澳大利亚和中国在司法领域相互交流专业知识和思想的良好机会。这次论坛使两国的专家有机会在一起就民事诉讼、纠纷解决和司法管理等问题进行研讨。我希望双方通过对这些共同关注的问题的讨论能够获得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希望你们能够在后两天的活动中认真讨论。对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这个论坛表示感谢。同时,还要对你们为增进双边关系、建立富有成效的中国司法制度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谢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迟强

大家早晨好!非常高兴,我们能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有中国法官和澳大利亚地方司法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的“中、澳法律问题研讨会”。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来自南半球的、以澳大利亚首都特区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让·卡西尔先生为团长的、澳大利亚地方司法代表团的全体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今天专程前来参加研讨会开幕式的、澳大利亚驻华公使莫顿女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北京市各级法院的法官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请允许我对促成这次中、澳法官研讨、交流活动的澳大利亚国际法律文化服务中心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对今天研讨会的承办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尽管举办中澳法官审判业务专题研讨会,是我们北京市法院与澳洲法律界的同行们的第一次合作,但我们之间的司法交流却早已有之。比如,我院的副院长郑刚曾率团访问过澳洲,并得到了代表团团长卡西尔法官的热情接待。去年8月和今年的3月,我市法院的两个法官研修团赴澳大利亚,先后就《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及《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与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堪培拉、墨尔本等地的法官、政府官员、法学院教授、律师等法律界同仁们,进行过深入细致的交流和探讨。这两个团的法官,都曾与新南威尔士州地区法院的首席法官雷金纳得·布朗奇先生会面,交流。

这次法官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就澳中两国的诉讼程序等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交流。今天,我们两国的法官,将就一起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案件,分别进行审判演示,藉此展示两国的民事诉讼程序;明天我们还要就法律专题,如:中国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和法院调解、澳大利亚的民事诉讼问题、澳大利亚的非诉讼调解问题、司法行政改革、国际贸易纠纷问题,举行研讨和交流,同时,还会对双方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尽管我们两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两国的法律传统、法律制度差异较大,但我相信,基于共同的法律职业、基于相同的法官身份,我们会在这次研讨活动中找到许多共同的话题!

最后,请让我再次对到会的澳大利亚地方司法代表团全体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你们在北京逗留期间度过一段愉快的时光,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http://www.bj148.org/firstcourt/bandswish/magazin/magazin_04.htm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