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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


中心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系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科研机构,其成员主要由中国政法大学语言教研室从事法律教学与科研的人员以及"法律语言研究"(九九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组成。本中心是国内第一个专门从事法律语言理论与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主要研究对象有:立法语言研究、司法语言研究、司法口语研究,其中包括辩护语言、交叉询问、司法问话、调解语言等。并力图将其科三成果应用到法律语言的教学之中,为培养政法专业大学生的法律语言能力提供有力的科研保障。

本中心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并积极参加国内外法律语言学术活动,努力扩大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和联系,并真诚欢迎有志于法律语言学研究的学者、专家和司法部门的相关人员加入我们的行列。

中心成立学术背景

法律语言,古己有之。而当代的法律语言研究则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相关学者队伍多属政法院校中从事语言教学的教师和各级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经过近20年的发展,队伍不断状大,科研成果不断丰实。1994年,中国政法大学与山东省胶州市政府合作举办了全国首届法律语言研讨会,标志着我国法律语言研究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次盛会汇集了全国的学者,形成了一支相当整齐的研究队伍,交流了学术成果,研讨了司法语言、立法语言。这一成功的学术会议,有力推动了全国法律语言研究的向前发展。同年,司法部教育司组织部属上所政法院校的教师编写了本学科第一部统编教材--《法律语言学教程》(由我校王洁教授担任主编,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为本书作序,)至此,法律语言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

1993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将"法律语言"立为科研专项,在本课题的申请的学术竞争中,王洁教授授获此项科研基金。1999年12月王洁教授的专著《法律语言研究》出版。本书被列于许嘉璐、陈章太主编的《应用语言学丛书》,并因此荣获1999年度国家图书奖。

1998年7月和1999年6月,上海大学学院先后召开了两届"法律语言与修科"研讨会,王洁教授应邀赴会,与来自大陆、香港、台湾的学者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

国际上,有关法律语言的研究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科研成果。当今英、美、俄、澳等国,均有法学家、语言学家、社会学家专门从事法律语言的研究。并有不少这方面的论著被介绍到我国。1993年9月,首届国际法律语言研讨会在德国彼思召开,国际性学术刊物《法律语言》季刊随即创刊发行。1998年8月,第六届国际语用学大会在法国召开,王洁教授向大会提出了《法律与语言》的论文,应邀参加了会议。2001年6月将在马尔它群岛召开第四届法律语言国际研讨会(前三届分别在德国、英国、美国举行。)

由此可见,法律语言研究不仅是面向新世纪的具有现实意义的学术课程,也是能够与国际接轨的重要的学术领域。

中心宗旨

目前,伴随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各种新法陆续出台,审判方式也不断完善。毫无疑义,无论立法活动,还是司法实践都涉及到语言应用问题。立法活动中的语言表述,司法实践中有着问话、调解、辩护、答辩的语言表达艺术,都关系到立法和司法的质量,也关系到政法院校的语言教学是否能为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提供切实的服务。

我基础部成立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宗旨是:关注、研究我国立法活动中的各种语言问题,探求立法语言应用的一般规律:联系司法实践,协助司法部门开展司法语言及司法口才培训活动(如律师辩护语言艺术;公诉人答辩语言艺术;法庭辩论中的交叉询问语言艺术;调解语言艺术等)。此外,将收集、介绍国内外有关法律语言研究的科研成果,促进中外法律语言文化的交流等。

中国政法大学集法学门类之大全,在法学各门类的学科研究中,作为法学与语言学交叉的法律语言学这门新型学科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不仅是因为法律语言研究属于世界范围的课题,还因为其研究成果可以人立法的语言表态、选用、组合提供支持。同时,这种针对司法语言变异规律、语境因素、外部语言使用技巧的研究,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和应用价值。

总之,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将配合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政法教育的需要开展活动,致力于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从而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机构及成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设有办公室和秘书长,办公室在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楼401室,秘书长设在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中心成员:
顾    问:江   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民法教育家、法律活动家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马秋枫--中国政法大学基础部主任、教授
               陆俭明--北京大学中文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现代汉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
               陈章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中心主任:王  洁--中国政法大学语言教研室教授
秘 书 长:田文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副 主 任:贾范箐、姚广宜、杨阳
副秘书长:刘红婴

http://www.cupl.edu.cn/jcb/in/flyyzx/jgcy.htm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