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 10月 30日报道,香港区域法院昨日首度以普通话审理刑事案件。
据香港媒体报道,案中 3名被告为来自浙江的内地男子,被控涉嫌在今年 7至 8月在街头行骗,并向便衣警员兜售假手提电话被捕。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通过司法部发表声明,指出普通话亦是香港的法定语言。根据《基本法》,中文与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但并没有表明中文是否包括普通话。在昨天早上半小时的盘问中,辩方大律师与该名警员以普通话对答,然后由传译员翻译成英语予外籍法官及主控官。
来源:《报刊文摘》2002年11月4日 第16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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