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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否遏制包二奶包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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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 春
许多“三陪”小姐同时扮演了“二奶”的角色。(资料照片)
没有一种行为像“包二奶”这样,由婚姻家庭问题衍生出如此纷繁的社会负面问题甚至犯罪;没有一个名词像“包二奶”这样,夹杂了人们如此复杂的感情——义愤的,同情的,甚至还有个别羡慕的。据说有些一心要将“花心丈夫”休掉的妇女,就等着婚姻法修正案出台,以期争取多点经济补偿。包含着“包二奶”内容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日前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包二奶”问题再次受到关注。
“包二奶”频频被曝光
镜头一: 半百老人被二奶“榨干”。王某年过半百,膝下有孙,却栽在一个女人身上。他被判8个月,罪名是因包二奶构成的重婚罪。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干每年有几十万元进帐,1996年遇见了王君,命运就此改变。二奶王君俨然以妻子自居,对他的控制愈来愈严。极度膨胀的占有欲不但使她失去了往日的温柔,还干涉他的财产分配,二奶经常与他争吵,甚至还殴打他。
镜头二: “包二奶”害苦妻儿。老公在外包了一个二奶,并和另一个江西妹生了一个女孩,他置家庭于不顾,妻子廖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将患有脑肿瘤的8岁儿子从家里“偷”出,为他四处求医治病。老公只到医院看了一眼孩子,走时没留下一分钱,甚至将学校捐给儿子治病的300元也要拿走,并恶狠狠地甩下一句话:“你俩最好都快点死掉!”廖女士痛不欲生:“全世界最苦的就是我了。”
镜头三: 为养“二奶”博导身败名裂。北京警方前不久抓获的一名涉嫌制贩国家管制麻醉药品“美沙酮”的刘某,是一名在医药学领域颇有建树的高级研究员,他供诉犯罪动机竟是因在外“包二奶”手头紧而制造和贩卖毒品的。已是58岁的他是国内医药学领域小有名气的高级研究员,还是几位博士生的导师。警方搜查刘在东直门南大街和朝阳区东旭花园两处住处,发现都有一个女子与其同居。
“包二奶”怎样定罪?
婚姻法修改草案的第二稿里增加了制裁“包二奶”的内容,即“包二奶”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要承担民事责任。“包二奶”是一种人们通俗的说法,用法律语言表述为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日前两个“包二奶”的北京男人被以重婚罪判刑,“二奶”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是近年来北京市审理的为数不多的重婚案。而大多数的情况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共同生活,没有人再次办理登记手续,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如称秘书、兄妹、保姆等。因此能够按照刑法重婚罪定罪量刑的是极少数。众多“包二奶”仍逍遥法外。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的定义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夫妻相称,公开同居,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认定为重婚罪。”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的批复中指出:“……有配偶的人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可以看出,构成重婚的法律要件是:当事人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包二奶”和“包二爷”该不该写进“婚姻法”
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成认为,法律调整的是人们生活规范的最低限,比如不许杀人、抢劫等等。任何法律都要以宪法为蓝本,宪法中已明确“一夫一妻制”。“包二奶”难以用详细的条文固定下来,因为实在不好操作。现在很多人认为,丈夫在外“包二奶”,自己“人财两空”,不知道起诉时争取权益。其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为二奶购置的房产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拥有产权。
另一位律师认为,“包二奶”的问题不能靠扩大刑法的打击范围来遏制。刑法是对危害社会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包二奶”的情况比较复杂,应通过法律、政纪、党纪等多种手段共同解决,比如,根据党政干部纪律要求或单位规定,“包二奶”的职工因损害单位名誉而不继续用工。形成“包二奶”这种现象的是社会原因,人们对其存在羡慕心理也是背离道德准则所致。
同心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说,从国外的情况看,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但以判例的形式,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判决对因“包二奶”受损害的一方进行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采访中,一位法律界人士的观点颇有新意。他说,现在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包二奶”上,却忽视了“包二爷”的存在。据他了解,有些女“大款”也长期****男人,这同样是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
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
“包二奶”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法学家王利明曾提出建立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可以对“包二奶”的受害者提供补救。
王利明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往往不是一方所致,是多方原因或互为因果。例如,男方“包二奶”,其妻子在离婚时请求赔偿,男方也会提出其妻子对其不关心,这在民法上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过错。这样一来,受害人就无法得到赔偿。所以,不能以无过错作为享有请求权的前提,只要一方实施了“包二奶”、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就有权要求赔偿。如果请求权人也有过错,则应由法官通过过错比较来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如果受害人不能得到补偿,该条款设计的初衷就无法达到。
制裁“包二奶”执行上有难度
据介绍,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重婚罪”这类案件应当由无过错方举证,但举证难使得不少想起诉的人望而却步。有一位妇女因丈夫与人长期同居并生了两个孩子到法院起诉,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这位妇女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的合法婚姻得不到保护,非法婚姻反而很嚣张。生了两个孩子还不算重婚,什么算重婚?”据律师介绍,必须依法取得证据,未经合法渠道取得的不能作为法庭证据,而在国内目前私人侦探所的合法性尚值得探讨,凭借个人力量获得证据远比钻法律空子的“包二奶”难得多。
制裁“包二奶”在执行上亦有难度,因多数包二奶者都有预谋、有目的地转移、隐匿、消耗夫妻共同财产,等受害一方发现后,为时已晚。离婚时对财产取证又非常困难,有的在离婚时不仅分不到财产,还要分担债务。一位得知要将自己告上法庭的老公声称离婚也绝不让妻子得到一分钱,甚至会借大笔债,让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广东一妇女和丈夫结婚后共同奋斗,开了一家室内装修公司,目前资产数千万。
自从1995年丈夫有了情妇后,长期与情妇同居不回家,和情妇一起买了房子和两辆车,她说:“我结婚15年,现在什么都没有,离婚时公司的几千万纯利润分不着,因为我取不到证据,会计、出纳都是他的人,人家不敢作证。我现在打官司的结果是,重婚罪不成立,我却负债累累。”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将是今后“包二奶”的受害者索赔和能够获得补偿的最大障碍。
《生活时报》 2001年1月16日
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46/20010116/379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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