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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遗孀诉宋祖德案开庭 律师辩称博客被“黑”


http://ent.QQ.com  2009年08月13日07:07   新京报 勾伊娜

法庭外的市民无一例外地支持谢晋家属,其中不乏年过八旬的老者。

宋祖德代理律师和徐大雯代理律师离开法庭后的受关注度也说明了这一点。图/CFP

徐大雯代理律师

宋祖德(资料图)

宋祖德代理律师

■ “谢晋遗孀告宋祖德博客侵犯名誉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勾伊娜)谢晋遗孀徐大雯状告宋祖德、刘信达侵犯谢晋名誉权一案,昨日上午在上海开庭。此前一直声称会亲自到庭的宋祖德,以身体不适为由缺席。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只有双方律师代表答辩。面对原告提交的诉讼及录音证据,宋的代理律师称:这些都无法证明这些博文是由两被告本人亲自书写,而且该博客去年10月曾遭黑客攻击,因此博客内容不是被告所为。法庭将择日做出判决。

原告 要求道歉,索赔50万元

在昨日法庭事实调查阶段,原告代理律师富敏荣,要求两被告立刻停止侵权,撤下博客,并说明事实真相及对外道歉,还提出各项赔偿总计人民币50万元。

律师称宋祖德刘信达以发表实名博客和接受媒体采访两种方式诽谤名人,内容主要包括“谢晋嫖娼致死”和“谢晋和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以此来炒作自己。这给谢晋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律师当庭播放了宋祖德接受某媒体采访的电话录音,宋在电话里称自己博客内容完全属实,否则不敢乱说。此外,原告律师还得到一份刘晓庆声明,也在庭上一并呈上。

被告 博客被黑,非本人所写

作为宋祖德和刘信达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被告律师崔勇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这些博文是由两被告本人亲自书写亲自上传,因此无法证明两被告就是侵权人。此外,被告认为原告证据存在瑕疵,提供的媒体资料和录音,均无法证明出自两被告。两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50万元赔偿数额过高,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此外,崔勇律师表示,宋祖德的博客曾于2008年10月份左右遭到黑客攻击,因此博客内容不是宋本人所为。法庭将择日做出判决。

■ 庭外话

昨日记者致电宋祖德,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上宋祖德在各大网站的博客,发现去年10月其博客发表的有关谢晋导演的文章,已全被删除。记得去年11月,记者曾电话采访宋祖德,问道“迄今为止,你依旧认为你博客中的内容全部是真实的吗?”,宋祖德回答称:“对。我一直都是这样坚持。”有关本案件,昨日在法庭外的市民表示,支持徐大雯,“宋祖德之流一天不铲除,社会风气就会给败坏下去”。 

搜索华尔兹: 与宋祖德关系最密切的9个人(图解)   与谢晋关系最密切的9个人(图解) 

法律语言学研究网点注:根据宋祖德以前的案例中所辩解的理由,和本案宋代理律师的声称:博客由黑客所写,本站强烈建议案件调查与审理中引入法律语言学中的作者归属和语言证据概念和做法,对宋博客文章进行语言分析,分析其句法特征,统计其词频归纳用词特点。这种做法已经在英国和美国等国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已经发挥出关键作用。作者归属和语言证据已经成为国际法律语言学研究与实践的主流。相信此案被辩称的理由不难解决,只要应用法律语言学家的专业技能,因为个人的语言犹如个人的指纹、声纹、甚至DNA,都有自己专属的特征,不管怎样否认与掩盖,经过语言学家的专业分析,都会在语言分析这个高度显微镜下露出原形。

http://ent.qq.com/a/20090813/000033.htm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