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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教学亟待走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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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满玲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律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与对外交往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尽管很多高校法学院系相继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部分院校甚至设置了法律英语专业,以期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将来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的能力。但从总体上说,我国法律英语教学实践离现实的需要还相差甚远。造成此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高校的法律英语教学缺乏应用性和针对性,在许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英语教学存在的问题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英语教学目标和考核标准存在着模糊性。虽然各高校法律英语教学的目的是明确的,即提高学生法律英语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但是,如何考核教学是否实现了这个目标,如何衡量学生的英语水平及能力,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而具体的标准与测试方法,这就造成了水平不一、良莠不齐的法律英语教学现状。 

二、教材不统一。对法律英语教学内容的选择,目前我国各高校在教学时大体存在着两种实践:一是选用综合法律英语教材,二是选择法律专业课的英语教材。两种实践各有利弊,综合性法律英语教材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英语总体词汇量、综合阅读与理解能力,但不利于学生法律英语实际能力的提高。而用专业性法律英语教材教学则使其变成了一种专业课教学。特别是如果专业英语教材偏重于理论性,法律英语教学很容易成为一门法律英语精读教学,教学时仍只注重于阅读与理解,忽视了写作与口语等语言技能的培养。 

三、教学方法陈旧,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目前,各高校法律英语的教学仍大多沿用传统英语教学中阅读教学模式,注重的是学生从英语阅读中获取信息的能力,忽视了学生法律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如用英语进行法律方面的谈判、用英语写作法律文书等能力。结果是,学习多年法律英语的学生步入工作岗位后,却无法用法律英语从事相关的工作,难以在法律专业方面与外国同行或客户进行直接对话和交流。 

对于法律英语教学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教育工作者、学生与用人单位都有比较深刻与直观的认识,很多学校与教师也认识到了改变目前教学模式的必要性。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来弥补目前法律英语教学的不足: 

一、加强法律英语教学的体系化与针对性。改革目前各高校法律英语教学的不系统性与随意性,设计一个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英语教学体系。法律英语的特殊性和大量的专业词汇,即使对于母语为英语的学生来说,也是件很困难的事,而法律英语词汇是进一步学习法律英语与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针对法律英语的这一特点,建议在大学低年级阶段开设综合性专业英语课,设置该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熟悉并了解基础的英语法律术语,为下一步专业英语的学习打下基础;在大学高年级阶段,可开设不同类型的以实践为主的法律英语课,这些课程以训练学生实际应用法律英语的能力为主,如用英语进行谈判、起草法律文书、开展辩论等。在研究生阶段,可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开设培养目标不同的法律英语课程,如以学术研究为主的法律英语专业课、具有高度专业化特色以实际应用为主的法律英语专业课等。这样,从本科到研究生,形成一个渐进式的法律英语教学体系,学生可在这个体系内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英语运用能力;同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与兴趣,选择不同的法律英语课程,从而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克服英语教学的盲目性。 

二、要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可以采取三条途径。一是由精通英语的法学专业人员来承担法律英语教学,这些教师可从回国法学专业教师中选任,也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适当的途径,将现有的法学专业教师派送出国进修,以学习法律英语为主,提高他们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二是由英语专业的教师来承担,但是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可以通过进修法学专业的一些课程或获取法律方面的相关学位来获取法律英语教学的资格;三是直接聘请外国法律专业教师或专家参与法律英语教学工作。 

三、改革和创新英语教学方法。在法律英语教学的基础阶段与研究生阶段的研究型教学中,可以采取以阅读法律英语原著、借鉴国外法律英语教学法为主的教学方式,而在提高法律英语应用能力的课程中,则要以口语与写作为主,培养学生英语输出能力,通过大量的练习与实践,提高学生的法律英语实际应用能力。在法律英语口语教学方面,情景教学法应成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为了改善教学的效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法律从业人员,包括外国在华的法律工作人员参与教学工作,从而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法律英语学习环境,营造真实的法律英语应用氛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外语学院讲师) 

(来源:法制日报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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