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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澳门“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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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首届两岸及港澳语言学论坛开幕

2008年12月07日 15: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2月7日电 “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十一日在澳门开幕,应邀参加的两岸及港澳四地专家学者,共同就法律语言研究、两岸词语比较、四地语言规划三大主题展开讨论。并期以此推动澳门在法律语言、语言规划等方面的学术研究。

论坛筹委会主席陈晓烽认为,透过举办此类论坛,有助澳门解决相关的语言问题,也有助各地区制订合乎现实的语言政策。

据《澳门日报》报道,陈晓烽致词时指出,在二十世纪最后十年,澳门的语言问题尤为突出。当时处于“过渡期”最后阶段,中葡双方订立的工作重点是解决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合法化这三化问题。一九九九年澳门回归以来,三化问题的解决有很大进展,但仍有不少工作要做,特别是中文官方地位的真正落实。至今,澳门法律文本还不能全部实行双语立法。

纵观海峡两岸四地共同使用汉语,因历史原因,如内地使用普通话,台湾使用“国语”,港澳通行广州话;又因社会制度不同,生活传统不同、法律体系不同,反映为词语有异同、用字分繁简、法律行文风格有差异等情况。这些问题非单个别地区能解决,必须有赖各地区的共同努力。故希望此论坛可延办下去。

中国国家语委语信司司长王铁琨致词时希望,通过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能加深四地了解各地区对语言问题存在的"声音"和“诉求”,他相信,经过两岸四地专家学者互动交流,倡议共同珍惜语言文化资源,必能把关注力度扩展开去。

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侯精一致词说,上世纪末港澳相继回归,港澳两地的语言学者深感法律语言的重要,分别就两地的法律语言、文字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及讨论。澳门地方小,但人才辈出,是三语流通的社会,澳门土生葡人所讲的葡语也有自身的特点,与一般葡语有较明显的差别,这些构成澳门法律语言的多元性。澳门特殊而复杂的多种语言文字并存环境,为论坛带来独特的研究条件。

澳门语言学会会长程祥徽指出,澳门回归后,语文运用、语文教育、语言规范,尤其是法律语言的翻译与应用,及中文写作公文时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两岸四地交往中,语言的交流、互动和整合,有待解决的问题甚多,如繁体字与简化字的问题、方言与共同语的问题、词语对照问题、不同地区词语相互吸收借鉴问题,及法律用语规范问题等。随着两岸关系不断改善,四地交往渐趋频繁,法律的沟通必然相应增多,建议把澳门法律语言的改进,置在四地法律、四地语言交汇的大环境中去考虑。

http://www.chinanews.com.cn/ga/gaynd/news/2008/12-07/14770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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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