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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


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成功召开后,相关媒体对本次会议作了一系列报道。以下是北京瑞杰斯特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华网、千龙网和中国记协网于2008-5-30和2008-06-06的报道,作者李鑫。

推动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 

——“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述要

作者:李鑫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主办、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司法部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共同协办的“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5月17—18日中旬在北京召开。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法律日趋成熟和完备,然而法律语言的理解和使用有许多不规范甚至混乱现象。2005年公布的《物权法(草案)》,经王洁主持的国家语委“十五”课题组及民法学家徐国栋教授研究,语言上100多处值得斟酌。法律语言应用如此失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法律语言学理论性建设多而应用性指导少,法律语言应用学缺乏规范的研究和系统性的规范化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为立法者准确表达立法本意提供手段,为司法、执法者正确理解法律、实现司法公正、执法公平提供基础,为法律、法学研究供精确的语言支持系统,为新学科“法律语言应用学”的建立准备条件,等等。规范化研究的基本原则是,不要形成对现行法律的批判,而要提出中肯的意见。

与会者强调,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法律语言必须规范,法律语言规范化应该走在社会语言规范化的前面,当前的研究重点应着眼于立法领域,通过“建设法律语言库”、“总结法律语言应用规则”、“研制法律语言检验规则”和“建设法律语言规范化示范基地”的系列方法,逐步引导法律语言规范化;为推动法律语言规范化,政府应实施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学术政策,如制定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规划,拨专款资助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项目,法律语言规范化从大学教育抓起,等等。

与会者认为,法律语言虽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在不断发展之中,但其内核是基本稳定的,稳定是常态,变化是例外,因而它是可以规范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是个大课题,应该从最基本的做起,如编纂一本《法律语言词典》,使大家对法律的语言取得共识;法律语言规范化需要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语言学界和法律语言学界的积极参与,他们工作在法院、检察院、律师所、司法行政管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语言学研究、法学编辑出版等多个部门,分别熟悉法律语言生活的不同领域,对我国法律语言亟需规范的要求有切身的感受。 (李鑫)

北京瑞杰斯特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88riches.com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8-06/06/content_8321438.htm
千龙网:http://family.qianlong.com/36042/2008/06/06/3062@4479986.htm
中国记协网: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8-06/06/content_8321159.htm


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08-06-02 

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近日在京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主办,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主任刘家琛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家琛在开幕词中指出,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需要法律实务界、法学界、语言学界、法律语言学界、哲学界、逻辑学界等各界专家学者的合作和支持。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是社会各界学者参与法律语言研究的一个学术、思想交流的平台。他希望,各界学者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共同推进法律语言规范化。

研讨会由专家主题演讲、专家专题演讲及互动问答、自由演讲三个部分组成。本次学术会议主要研讨我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其中包括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含义、法律语言语法规则、法律语言与法律文书等八个方面,涵盖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各个层面。

(恒忠)

http://www.legaldaily.com.cn/2007fxy/2008-06/02/content_870562.htm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周末(责任编辑:万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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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