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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报道: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

学术会议隆重召开


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现场

5月17-18日,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主办,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承办,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司法部研究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共同协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主任刘家琛,国家语委原副主任陈章太,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洪祥,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景荪,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勇,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宋北平,以及来自全国法律实务界、法学界、语言学界、法律语言学界以及哲学界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5月17日上午的开幕式由教育部语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教授主持。刘家琛大法官致开幕词。他首先代表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向参加会议的各位专家、领导、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需要法律实务界、法学界、语言学界、法律语言学界、哲学界、逻辑学界等各界专家学者的合作和支持。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的定位是一个学术机构,而不是社会体,是为了便于各界学者参与法律语言研究而成立的,是一个学术、思想交流的平台。他希望,各界学者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共同推进法律语言规范化。段桂青副书记代表北京市委政法委致辞。她首先代表北京市委政法委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论著及司法、执法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法言法语表述不准确、不严谨、不规范等现象,给学法、用法、守法带来了一定的缺憾,同时也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和立法、司法、执法部门的形象。北京市委政法委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法学及应用法律研究和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积极鼓励并大力支持首都政法系统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积极开展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其中支持、帮助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成立了专门研究机构——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她强调,首都政法系统要把这次会议当作一次向专家学习请教的宝贵机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首都政法系统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和应用水平,提高首都政法系统执法和司法规范化水平。在开幕式上,应刘家琛主任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教授当即表示参加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

研讨会由专家主题演讲、专家专题演讲及互动问答、自由演讲三个部分组成。本次学术会议主要研讨我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其中包括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含义、法律语言语法规则、法律语言与法律文书等八个方面,涵盖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各个层面。在专家主题演讲阶段,张穹副主任、刘家琛大法官、李飞副主任分别以《我对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几点看法》、《编辑法律语言词典的几点意见》、《我对工作中使用法律语言的几点感受》为题作了演讲。著名语言学专家陈章太、李宇明、胡范铸,著名法学专家贺卫方、许章润、杨宗科,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司长吕锡伟、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副主任王洪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韩起祥、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峰,以及著名法律语言专家王洁、刘大生、刘蔚铭、李振宇等,分别做了十分精彩的演讲。

在5月18日的闭幕式上,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所长宋北平博士致闭幕词。他对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总结,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今后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各位专家、学者广博而深厚的学术积累得到了充分发挥,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据宋北平秘书长称,会后,专家的发言将以专著的形式集结公开发表,并提交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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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