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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家杭城论剑共同探讨法律语言


第二届法律、语言与话语国际会议在杭隆重举行

2012年04月23日09:50 来源:人民论坛网浙江资讯 

作者:金雄伟 徐骏韬(实习)

主会场

2012年4月20日上午,第二届法律、语言与话语国际会议在浙江警察学院隆重召开。围绕“多文化、多模态、多角度”这一主题,来自英国、美国、法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地区及国内在法律语言学界享有盛誉的40余名专家学者就警察机构话语、法庭语言、法律语篇和法律符号学等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和学术交流。本次大会是经公安部和国家外专局批准的2012年度引智项目,由浙江警察学院主办,香港法律与语言多文化协会、美国乔治敦法律研究中心和美国学者出版社协办,将从4月20日持续到4月22日,共展开多达几十场的主题演讲。

上午九时整,第二届法律、语言与话语国际会议拉开序幕。浙江警察学院院长傅国良教授致欢迎辞。他首先感谢在场所有专家学者以及海内外宾朋的到来,并肯定本次大会在推动法律语言学发展方面必将产生积极意义。他指出浙江警察学院在培养卓越警察这一目标的指导下,不仅注重实战技能的训练,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理论思考能力的培养,而开放办学则让学校受益匪浅。最后他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中国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主任、法律与语言多文化协会(香港)会长冼景炬教授致辞。他指出法律必须用语言表现出来,法律语言学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能够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这一领域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研究历史与发展底蕴,而国内的发展则正处于即将起飞的阶段,更需要这样的会议推动国内外交流,促进法律语言学的发展。

大会研讨正式开始。来自美国西雅图大学的珍妮特•安斯沃斯教授首先作主题为“为什么无罪的人会承认他们未曾犯过的罪行?--有关虚假供述的语言学和心理学特征的思考及防止对无辜者定罪的法律语言学建议”的演讲。她结合自己多年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认为会承认未曾犯过罪行的无罪者有50%在被讯问前还未决定如何回答,有25%在被讯问前已经决定承担罪责,还有一部分人也会受到当时环境因素的影响。渐而她从言语学与心理学角度提出了如何判断这些情况的建议。

随后来自英国莱斯特大学的瑞•布尔教授与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沙丽金教授作了各自的主题演讲。中外专家分别从不同国籍背景、不同研究领域、不同学科视角对法律语言学作出论述,会场讨论争辩的气氛愈发浓烈。

据浙江警察学院公共基础部的叶宁教授介绍,此次会议是浙江警察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引起先进理论的举措之一。目前浙江警察学院已经开设《警察语用学》,邀请有语言学、法学双重背景的专家进行授课,帮助学生提高理论水平从而在实践运用中受益。浙江警察学院也将努力通过学科建设、课程建议以及对外交流使本校法律语言学走在全国公安类院校甚至普通高校的前列。

安娜·瓦格纳

菲力·卡麦隆

沙丽金

http://zj.rmlt.com.cn/News/201204/201204230950358774.html

2012年6月24日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