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从外语学院南楼刚落成的会议室里传出阵阵掌声,这里正在进行的是今年外语学院语言学方向学术群体开展的第二场学术报告会。王振华教授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向在场的听众展示了他新近的研究成果——《法律语篇的语言学视角》。
王振华教授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国内法律语言学的发展情况,然后运用系统功能语法的三大纯理功能和语言评价系统对比分析了法定“自首”和一起刑事案件中所谓的“自首”,认为该案两审法院所认定的“自首”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自首”。最后,他指出,语言学分析运用于司法领域有助于保证司法公平,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
王振华教授的研究有力地证明了将语言学运用于司法语言的可行性。最后,长达两个小时的报告会在与会者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王振华博士是外语学院科研院长,复旦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后,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攻读硕士期间师从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主席John Gibbons(叶宾士)博士,现在主要从事系统功能语言学,语言评价系统和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在我国系统功能语言学界享有盛誉,是“我国研究语言评价系统的领军人物”
新闻作者:王丽丽
责任编辑:刘春霞
河南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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