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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司法口才与司法实践课程


课程编号:401060022
英文名称:Judicial Eloquence
先修课程:暂无
授课对象:本科一年级
开课学期:(春季、秋季、或者春秋 三项选一)
教师姓名:姜廷惠、滕彪
周 学 时:2
总 学 时:36
学  分:2
授课方式:讲授与实践相结合
所属领域:法学类

课程简介:从学理上讲,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语言学研究与应用的意义日益得到重视。承继古希腊、古罗马传统修辞学的含义,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在近现代哲学中异军突起。演讲、辩论、说服的功能被越来越多地赋予了语言。本课程即是基于这种学术背景而开设的。

从实践上讲,一位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必定是一位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运用的智者。为此,本课以司法语言司法语料、司法语言链的组合、法庭审判互动语言等基础理论为主要授课内容,分析司法程序中询问语言、讯问语言、审判语言、交叉询问语言、调解语言的功能、规律与技巧。学生通过观看庭审录像、旁听审判活动、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讨论等实践活动,把课程中的理论用于指导、评估司法实践的语言应用,再从司法实践中总结司法语言的运用规律和运用智慧。

本课程是法学与语言学的交叉学科,通过开放式的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语言运用能力和司法实践能力。

教材与资料:

王洁:《法律语言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
王洁主编:《法律语言学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
高玉成:《司法口才教程》 法律出版社 1992
徐加庆等:《讯问言语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
孙海燕:《口才训练十五讲》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
法兰西斯威尔曼著 周华 陈意文译:《交叉询问的语言艺术》 红旗出版社 1999
李元授主编:《辩论训练》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
章志光:《社会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王洁主编:《演讲与论辩艺术》,湖南文艺出版社,1992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教师简历:滕 彪 1973年生于吉林桦甸。1991年至2002年在北京大学学习,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研究方向与讲授课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语言学、法律与文学。对法律经济学、社会学、与政治思想史亦有兴趣。同时任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理事,从事宪政与中国制度转型研究。

姜廷惠:1975年生于山东.于2001年6月于北京师范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年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博士学位.2001年6月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所授课程为:司法口才与司法实践,法律语言学,大学写作及留学生汉语课程等.2002年6月参加(中国)首届语言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论文;参加2002年国家教育委员会语信司九五及十五科研规划课题;2004年9月参与组织第九届国际法律语言大会,并提交论文。

http://fxy.cupl.edu.cn/tes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432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