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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法律英语证书

(LEC)全国统考将在12月27日举行


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旨在测试并认定应试人员的法律英语语言水平与实际运用法律英语处理涉外法务的能力。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是为国内公检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类律师事务所、跨国公司等招募法律英语人才和检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法学、经贸和英语等专业学生的法律英语水平而设置的。

经统考委研究决定,2008年12月27日举行第二次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11月1日起接受报名。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西安六地设考场,考生报名时自主选择考点。考试分试卷一和试卷二,全场考试时间为六小时,上午三小时客观题,下午三小时主观题。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11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http://www.lectest.com进行网上报名,选择考点。网上报名后须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LEC全国统考委。

2. 现场报名

考生可直接到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1007室全国统考委办公室或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电话:010-58908222 曹老师)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详情请登录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lectest.com

或致电:010-58803893或58803873咨询。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