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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简介

发布日期:[2007-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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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是由全国从事法律语言研究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中文名称为: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Forensic Linguistics(英文缩写为CAFL)。会址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从事法律语言研究的各相关行业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开展学术活动;促进法律语言学研究的繁荣与发展;促进法律语言学理论与法律语言研究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律语言研究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律语言学学科人才的培养;宣传法律语言研究成果;为法制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贡献。本会接受中国修辞学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独立运作。

早在1998年12月,国内一批法律语言研究人员在海口进行了"法律语言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的学术交流会。1999年6月,"法律语言与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会在上海举行。此前,国内法律语言研究人员通过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沟通,为形成一个固定的团体作了准备。2000年7月,"法律语言与修辞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此次会议是中国法律语言研究发展史的里程碑。会议决定成立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并推选姜剑云先生为研究会会长,刘愫贞、王洁女士为副会长。从此,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正式成立。2004年12月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第二次理事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此次会议推选了新的领导班子,并将研究会会址和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所为依托,全面开展工作。  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下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联络部、事务部、信息部和财务部,由秘书长及两位理事负责。秘书处的主要任务是联系与发展会员,组织学术讨论、开辟学术论坛及处理日常事务。目前,新一届秘书处已经创建并不断完善研究会网站,开辟了中国法律语言学专家论坛、公检法语言论坛和博士生论坛。

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法律语言研究会,将团结全国各地的语言专家,尤其是法律语言专家,立足于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积极组织、主办各种类型的法律语言研讨会、学术交流会,为国内各位法律语言研究人员交流成果提供一个大舞台,积极推进国内法律语言研究的发展,为我国司法实践、民主法制建设服务。此外,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国外法律语言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的联系,在引进和借鉴国外法律语言最新成果的同时,积极向国外介绍中国法律语言的研究成果,让世界了解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让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走向世界。

编者注:欢迎全国法律语言同仁加入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欲加入者请与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秘书处联系。陕西西安的法律语言同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联系。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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