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研究中心”自设立以来,得到了校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后经与校科研处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商议与研究,“法律语言研究中心”正式挂靠校法学研究所。2007年10月24日,校科研处对成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下发正式批文,同意成立该研究中心。以下是正式批复的全文:
科研处关于同意法学研究所成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的批复
校科发2007(1)
法学研究所:
你所《关于申请成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的报告》已收悉。2007年9月10日,经科研处处务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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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所成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属非在编研究机构,由刘蔚铭同志担任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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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应按照成立宗旨,开展相关研究活动。
特此批复。
科研处
2007年10月24日(盖章)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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