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主回复于:2004-6-22 23:07:14
sally :您好!以下是我的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我想,现代意义的法律语言研究发展时间不长,和法律有关的许多语言问题都是值得研究的,因此没有“最值得”的东西,只有“最适合”自己研究的东西。找准自己的长处,以及可以充分利用的客观条件,然后决定适合自己的切入点,应该是比较可行的思路。以下是目前的研究的大致情况:
汉语界的法律语言研究注重语言本身的研究,十分重视法律语言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再下来就是研究立法语言问题较多。此外有学者也重视司法语言的修辞艺术的研究。
国外概念下的法律语言学引入我国后,英语界有不少学者及学生开始对此研究,并且应用国外语言学理论分析中国的法律语言。此背景下的研究中,法庭语言是一个核心。学者们从不同的语言层面对司法程序中的语言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尤其是在国外,许多学者结合案例,或者在司法背景下直接对语言运用或者语言的功能进行研究,以为司法实践提供帮助。
以上可以看出,研究内容有差异,风格也有差异。选择适合自己的,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对你来说,这就应该是最值得研究的东西。
以上仅供参考。
  版权所有 ![]() | 繁荣中国的法律语言学是您我的共同愿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