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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风铃
发表于:2004/10/4 2:21:21 编辑
楼主
  主题: 法律文书翻译的特点
刘老师:
您好!我对法律的翻译很赶兴趣,因而,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请问法律文书翻译的特点有哪些呢?
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给我解答。
 flmaster
发表于:2004/10/4 2:21:54 浏览我的主页:http://www.flrchina.com发EMAIL给我:forensicling@126.comQQ号:我来自: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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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版主
  发贴:119

  主题: 版主回复
版主回复于:2004-4-2 22:30:26
紫风铃:你好!翻译是要体现原文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意义的。它首先要忠实于原作。据此,原文自身的某些特点其实就是翻译的特点。法律文书的翻译也不例外。
由此以来,法律文书翻译的特点有一下几点:
第一,体式的规范性,即结构程式的固定、文字表达的固定。翻译时自由度较小,约束性较强,句式与用词都比较固定。
第二,表意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利害关系特点突出,翻译时必须非常精确,准确表达原意,切忌不能因翻译失误而影响整个案件的最终结果。
第三,诸如词语的专业性、句式的模式性、表达方式的特定行、语体风格的庄严性等法律语言的特点也应该是法律文书翻译的特点,因为法律文书也是法律语言的一种表现形式。
以上仅供参考,不当之处多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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