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洁教授的大会主旨发言做主持

(2012郑州法律语言学会议)

刘蔚铭
2012-11-06

2012年10月20日上午8:30,2012年法律语言学学术研讨会暨第七届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在河南郑州中原工学院北区学术报告厅隆重开幕。该院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李长林主持了会议开幕式,校副院长杜建慧到会祝贺并致欢迎词。接下来,中国政法大学王洁教授首先做本次研讨会大会主旨发言,题目是“法律语言常用词之一:常用词研究”。

我很荣幸有机会作为主持人为王洁教授的主旨发言服务。由于大会主办方没有提供王洁教授的简况资料,因此我决定另起炉灶,从另一个角度介绍王洁教授。此外,机械地朗读简况资料会显得单调乏味。

下面是我作为主持人的言辞,不过请注意:这里的言辞可能会和大会现场的即兴言辞会略有差异。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老师,

各位老师、各位专家、各位领导:

现在,我们进入大会主题发言环节。首先为我们做主题发言的是我国老一辈法律语言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洁教授。王洁教授等老一辈的法律语言专家奠定了中国法律语言的基础,但是他们的著作很难得到,很难买到。

记得大约在上一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到上海参加一个关于大学英语教学的会议。期间,我来到了上海外文书店,走上了三楼,上面全是英文原版图书。在这里,我意外地发现了美国著名的法学家,也是著名的法律语言专家——Mellinkoff的英文原版著作The Language of the Law。我花了250元人民币买下了这本书。

走出上海外文书店,看到街对面有一家非常大的新华书店。在这个庞大的新华书店里面来回行走,突然发现在书架上有关于法律语言的图书。仔细一看,竟然是王洁教授的新作,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语言研究》一书。王洁教授的这部著作浅显易懂,内容丰富,案例颇多,充分体现了王洁教授的学术风格。我的一位同行的英语教师不懂法律语言,但他仍饶有兴趣地阅读次著作,并且一再表示很有意思。

当时还没见过王洁教授本人。这本书里面有王洁教授的照片,是年轻时候的照片。照片上的王洁教授年轻美貌,楚楚动人,风度典雅。后来见到王洁教授本人,并且熟悉王洁教授,正是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供了机会。此后,汉语界和英语界的见面沟通交流就非常频繁了。

王洁教授非常注重法律语言研究的实际应用,重视司法实践。有一起互发短信性骚扰案,也就是一起名誉侵权案,里面涉及到短信文本的语言识别与鉴定问题。王洁教授带领刚刚从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的三名博士生——邹玉华、杨凤仙和张彦,对文本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言词证据的鉴定结论。客观讲,这里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这个言词证据却是中国首次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法律语言专业技能进行语言分析与鉴定的实例。随后,王洁教授还策划在河南登封召开了“首届全国言词证据的分析认证与司法应用研讨会”,与登封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进行学术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在2008年广州法律语言学会议上,我发言,王洁教授为我主持;同年12月,在澳门理工学院召开的“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上,又是我发言,王洁教授为我主持。作为晚辈,让前辈做主持我心里非常过意不去,一直盼望有机会为王洁教授服务一次。在这次法律语言学研讨会上,我拿到会议日程安排表一看,啊,机会来了。上面安排有我是主持人,为王洁教授的大会主题发言做主持。我心里非常高兴,也非常欣慰,了却了一份心愿。

在北京的一次法律语言会议上,王洁教授谈到过要研究法律用词的问题。没有想到几年后,成果都已经出来了。今天,王洁教授发言的题目是“法律语言常用词之一:常用词研究”。大家热烈鼓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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