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张改萍庭审纪实

刘蔚铭
2006-07-05

原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106.9万元案于2006年7月4日在西北政法学院南校区教学法庭开审。张改萍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承认,此案未当庭宣判。

如果你对此案情感兴趣,只要搜索关键词“张改萍”,便可查到许多媒体的正常报道。

此案受到当地和西安/咸阳老百姓的普遍关注,在报纸上也刊登了庭审的时间和地点,在省党校学习的20多名厅局级干部也来旁听,接受教育(倒是有点杀鸡给猴看的意思),商洛地区和咸阳的一些老百姓也来旁听,学院党委发出通知,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参加,不得请假。

现场人很多,学生提前就占据了大部分座位,前排留给旁听干部,过道站满了人,新闻媒体记者纷纷涌向前面占据有利位置,摄像拍照和采访,热闹非凡。我的座位非常好,不前不后,正中间,可以仔细观察庭审进程和交互语言。

由于公开审理,各色人物居多,庭审现场很乱,少了一些法庭的庄严性,虽然书记员庭审前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和审判员三番五次地插话,提醒旁听注意法庭纪律,肃静!

可是,效果没有很大改观,摄像和拍照几乎把法庭被告席围了起来,有的记者还在法庭上窜来窜去,有一位拍照者甚至举着相机站到了公诉人的前面,隔断了公诉人和被告的视线交流。这种现象都是新闻媒体惹得祸。

审判长的主旨语言用的是陕西方言,声音不十分清楚,也不洪亮,许多话语都没法听清楚,结果在结束时说了一串由于张改萍是厅级干部,不宜当庭宣判,故择日另行通知具体时间。由于是陕西方言,庭审刚结束,一名学生就问我最后说的是什么,因为她听不懂陕西方言。我大概解释一番,其实我也没有听得十分清楚。

审判长在开庭发言中,陈述了各方面情况,当然也包括被告的一些权利,其中有一个法律术语可能不好理解,审判长采用了释义的方法,将其解释了一遍,这倒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法官语言现象。不过很遗憾,语言不是很清楚,此外审判长机械背了一遍解释,并未十分关注被告是否听清楚了,理解了,而是直接就问“是否清楚”。等找到录像,将这个问题再观察以下。

P.S. 据媒体后续报道:经择日宣判,判了张改萍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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