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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平均每四个德国家庭就藏有一册《道德经》”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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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道札记之五:《道德经》中的“三宝”精神与人格自律

重新认真研读道家的经典著作《道德经》,我们感受殊深的是这部大作所深刻体现的以人为本的哲学理念,和它所倡导的作为社会的人自我完善的必要途径,——人格自律。

在《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中,老子明确地指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看来,这宇宙中的“四大”,排列在首位的是“道”,它代表着构成宇宙万事万物的物质元素及它们的基本运动规律,所以理所当然是排在首位的。由于“道”的存在,才有了宇宙间的一切,才有了“天”的存在。而作为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灵赖以生息繁衍的载体——“地”,其实只不过是广袤无垠的宇宙空间(“天”)的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而已。而正因为“地”的存在,才有了人类自身的存在与发展。这样的排列顺序,意味深长,蕴含着十分深刻的哲理内涵。更值得我们认真思索的是,在这体现了老子宇宙观的排列顺序中,“人”是同“道”、“天”、“地”并列的。为了强调这一点,老子还特地用了个“亦”字。而在其中,却没有提及“神”和“王权”的位置;这样的提法,是其它宗教所没有的。这是无意间的疏漏吗?当然不是。它所充分体现的是,对人类自身存在的重视,是整个道家哲学体系中“以人为本”的崇高理念的凸现。顺便提及,在少数版本中,“人亦大”为“王亦大”,不少学者都已经指出,这是后人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尊威而有意改“人”为“王”的,在这里我们不再赘述。有的学者认为,孔子的《论语》主要阐述的是关于人伦道德方面的问题;而老子的《道德经》则侧重于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与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对此,我们不敢苟同。仔细研读《道德经》,我们不难发现,字里行间,处处体现着对整个人类的关怀与挚爱,其中包括对生命终极价值的探索,“贵生”与“乐生”;对个体的人的道德修养、行为准则的合理规范;人与人的相处上的和谐调节;作为个体的人所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乃至人类与大自然、甚至包括与整个宇宙的和谐相处等等。综观这一切,我们甚至可以作这样的概括,整部《道德经》正是以关爱人生为出发点,以完善人生为归结的不朽之作。

那末人究竟应该怎样更为合理地安排整个生命进程,使它更趋于理性化,更符合“道”的理念呢?我们不难从《道德经》里觅得完整的、合理的答案。

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老子在提出相关的规范与要求时,所使用的语气,用今天的话来说,往往是劝勉式的“应该”如何如何,而不是命令式的“必须”如何如何。从中,我们不难体悟到老子所强调的是遵循基本道德规范的自觉性,而不是强制性。也就是说,对普通人而言,他强调的是完善自我的人格自律。

试作这样的比较:基督教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是有罪的,必须不断地赎罪与忏悔方能重新返回天堂;佛教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坠入了苦海,为了逃离苦海,到达彼岸,就得苦苦修行,斩断尘缘,摆脱一切欲念。道家与道教则不然,所倡导的是人性的自我完善,以达到逍遥境界。无怪乎有人认为,道教是“快乐的宗教”!在道家看来,“欲修仙道,必修人道;人道未修,仙道远矣”。亦即《龙门心法》所云:“万法千门,修心为上”。着眼点,首先放在了现实人生中,怎样使“性”与“道”相融合,这正是本文所要着重加以论述的人格自律。

我们首先要探讨的是“无为”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是道家关于人格自律的前提。在《道德经》的第二章中,老子这样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对其中的“无为”,有的学者认为,是指不以人力干扰、扭曲万物的自然进程。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更赞同袁智培先生在《老子新译》的绪言中对“无为”的诠释。袁先生认为“圣人处无为之事”,按今天的语言习惯而言,事实上是“处事无为”,亦即行事要无私的意思。袁先生关于“无为”和“无私”的解读,也得到了道教协会闵智亭会长的首肯。从这一章节所表述的全部意义看,也确实以这样的理解为宜。因为紧接下去的就是“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持,功成而弗居。”什么都不据为己有,不是无私,又是什么?以无私为前提,怎样人格自律就变得可以通晓、明白了。

老子深深地明白,对于常人而言,要求完全摒弃私的存在,事实上是难以做到的。问题倒在于如何摆正“公”与“私”的关系。所以,在《道德经》的第七章中作了这样的论述:“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老子在这里明确地指出,天地之所以能永恒地存在,正是因为它不是为自己而存在。圣人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后面,反而能居于别人的前面;把自己的生存置之于度外,自己反而得以生存。这不正是由于他的无私吗?反而成全了他的私。我们认为,这样的论述,既切合现实也恰如其分。如何摆正“公”与“私”,“利人”与“利己”的关系?正确的态度无疑应该是“先公后私”和“先人后己”。能做到这样,也就算得是“无私”。有的论者认为,这一章节中的“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其中的“私”,事实上是“事”的意思,亦即“故能成其事”(意谓“所以能成就他长久为民谋利的事业”);我们总认为这样的诠释,未免有些牵强,还是以切合人类社会的实际为好。在《道德经》第十九章里,老子也曾明明白白地指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请注意,老子并没有否定“私”和“欲”的客观存在;他要求人们的,无非是尽可能地节制私欲,别让那些东西蒙蔽了大智大慧而已。我们总觉得如果把老子的哲理脱离客观现实地拔得过高,把他打扮成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其实不妥。因为道家历来主张“贵生”和“重生”,用走极端的方式去禁锢、制约常人的正常生活,客观效果也不见得好。

在《道德经》的第五十一章中,老子指出:“故道生之,德蓄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持,长而不宰,是为玄德。”在老子看来,使万物得以繁衍生长,构成生机无限的物质世界,有赖于“道”和“德”的存在;而“道”和“德”之所以为人们所尊崇的珍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由于它们对自然法则的认知和遵循。尽管“道”和“德”使万物得以孕育、成长,并得到抚养和呵护,却并不据为己有,不认为有功,不做它们的主宰,这就充分体现了天道无私,也就成了至高无上的美德所在。这样,老子不仅深刻地揭示了“道”与“德”及自然法则之间的辩证关系,也进一步透彻地阐释了道德及自然法则的无私性。它们以无私的爱心奉献给苍茫大地,却并不据有它,主宰它,占为一己之私,——何况我们人类的一点小小作为!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以“无私”,或者说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为基点,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作为人的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亦即人格自律。这也是人格自律的前提和出发点。

在《道德经》的第六十七章里,老子对常人的人格自律,提出了概括性的基本要求:“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老子在这里所提出的“慈”,即善待一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善”。不但要与人为善,也要与物为善,乃至与整个大自然为善。在《道德经》的第八章里,老子对这样的人格上的基本要求,作了具体化的精辟论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意思就是,最优秀的人,至高无上的美德,就像水一样,润泽了万物,使他们得以生长,却不与他们相争,默默地流向人们所不喜欢的低处,这就接近于“道”的要求了。居住在善于同有道之士交往的地方,心地纯净得像一泓碧水,同万事万物接触都保持仁爱,言行善于守信,从政善于治理,做事善于发挥才智,行动善于把握时机。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为了去争私利,所以就不会带来忧患。说得多好,简直就像一行行优美动人、无比深刻、感人肺腑的哲理诗!在这个章节里,老子以自然界的水的纯良无私的品质作比喻,来教化人们:一是要像水一样永远仁慈地滋养万物,施惠于天地间;二是作出了无量功德,却甘居下位,不求闻达;三是以公利为重,不争一己之私。特别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老子所倡导的“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崇高道德境界。如果当今世界人人都有这样的境界和情怀,实现我们所倡导和追求的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就指日可待了。

问题在于要求全社会每个人都能达到这样的境地,很不容易,短期内作这样的指望,也很不现实。因此,老子认为“慈爱”和“善良”,还应该体现在对人持宽厚的襟怀上。在《道德经》第四十九章里,老子又这样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值得我们充分注意,并作深入思考的是,老子对待一切人的祥和、宽博的态度。即使是对“不善者”和“不信者”,也不是摒弃他们,置他们于不顾;也要以“善之”“信之”的态度去对待他们。用现代的话语说,就是去感化他们,使他们也能趋善、趋信,——这是多么崇高的博爱精神的体现!

老子甚至进一步这样说:“大小多少,报怨以德。”(《道德经》第六十三章)对于其中的“大小多少”,历来注家多有不同的解释,我们认为,以解释成“使大事(矛盾)化小,多事化少”为宜。人世间的恩恩怨怨,常常是纠缠不清的,没完没了地计较个不休,最终必定会越缠越乱,成为一团永远也理不清的乱麻!化解这种无休止的怨仇,最佳的了结方式,无疑是慷慨大度地“报怨以德”,或者说是“以德报怨”。后人在《警世功过格》里作了这样的进一步发挥,即“与人有怨,辄思其好处以释之;心中有憾,辄思己过处以宽之。”这样,当然就更具体化了。

以上,是我们对老子所持的“三宝”之第一宝,“慈”的基本理解。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老子要求我们作人格自律的第二个方面,即“三宝”之二“俭”。大自然慷慨无私地赋予我们人类赖以生息繁衍的万物,这是“慈”的最大显现;那末,我们人类自身,究竟应该怎样明智地对待和把握这一切呢?是不加节制,滥施挥霍;还是克守本分,合理有度地享有大自然的恩赐呢?老子给我们提出的基本准则是“见素抱朴”和“少私寡欲”。也就是保持单纯、质朴的外在显现和内心实质,努力抑制膨胀的物欲和私心,回归自然的纯真本性。道家认为,大道本于自然(也就是本文在前面已经提及的“道法自然”),而质朴则是自然的本性,亦即万物初始的本来面目。“道”对人的要求,也就是保持原有的淳朴与真率,不为外界的污泥浊水所沾染而迷失了纯净的本性。人的物欲,如果不用“道”加以制约,那是无止境的,最终必将导致自身乃至整个人类的毁灭。这正如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二章中对我们所作的警示那样:“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确乎如此,绚丽缤纷的色彩会使人眼花缭乱;纷繁复杂的音乐会使人听觉失灵;奇珍异味会使人丧失味觉;纵情狩猎,会使人心情变得狂躁;珍贵稀罕的宝物,会使人行为失控。当然,这是老子针对当时上层统治者的腐朽生活方式提出的指控;但对于普通人而言,特别是对今天物质条件远比老子当年所生活的时代大大充裕了的人们来说,如果无休止地追求物质生活上的过度享受,也必然有损于身心健康,败坏人们的心志,惑乱本性的纯朴,产生道德上的严重扭曲,而最终坠入罪恶的深渊。

在这个问题上,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六章中,作了极为精辟的概括:“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在老子看来,祸殃,没有比永不知足的物欲更大的;过错,也没有比贪婪的占有欲更大的。知道满足,就不会有所缺失。在这里,我们认为对“知足”有必要作进一步的阐释。老子所说的“知足”,并不是指满足现状而不思进取,或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它所指的应该是劝勉人们不可以“身在福中不知福”,也不应该超越现实,过度地追求物质享受。也就是说,对个人的私利和物质需求,应该有所节制,掌握适当的“度”,否则,必将遭致“祸”和“咎”。这也就是老子所倡导的“俭”的精神实质所在。

关于“俭”和“朴”的问题,老子以后的道家先贤们在他们的著作中,也多有论述。有的,作了适当的补充;有的,则把老子所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了。在《道教仪范》里,有这样的训戒:“厦屋千间峻,桑田万亩平。自心非实相,他物是虚名。”尽管高楼大厦像耸峙的山岳,尽管有良田万亩,对有道之士来说,都是身外之物;贪欲之心不是大道的真性实相,对外界种种物象的过度追求,到头来是一场空。在有道之士看来,奢华的物质享受,并不能得到精神上的充实与满足;倒是乐于过简朴的生活,不为外物所惑,才能充实人的内心世界,得到生命的升华。

在《淮南子·俶真训》里,对“俭”的要求就说得更具体化、形象化了。“夫圣人量腹而食,度形而衣,节于己而已。贪污之心,奚由生哉?”文中所提及的“节于己”是消除“贪污之心”的根本所在,确实是大有道理的。有清一代名臣左宗棠也曾说过:“唯崇俭方能广惠”。细细想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诸多烦恼,也往往与贪欲之心有关联。如果我们以“俭”和“朴”为本,事实上是很容易求得精神上的满足与愉悦,充实我们的生命的。

另一段《淮南子·精神训》里的话,说得既有趣而又发人深省。“子夏见曾子,一臞一肥,曾子问其故,曰:‘出见富贵之乐而欲之,入见先王之道又说(通‘悦’)之,两者心战,故臞。先王之道胜,故肥。’推其志,非不贪富贵之位,不便侈靡之乐,直宜迫性闭欲,以义自防也。虽情性郁殪,形性屈竭,犹不得已自强也。故莫能终其天年。”这位儒家人物子夏,其实有意思,一会瘦了,一会又胖了,为什么会这样?原来他见到别人富贵,生活奢华,不免羡艳;读读圣贤之书,又生钦佩之情,两者在内心争斗不已,所以瘦了。圣贤的道理战胜了私欲,所以又胖了。这样看来,子夏先生似乎还怪不错;但问题来了,推究他的本心,并不是不想求取荣华富贵,享受奢靡的快乐,只不过是用圣贤之道强行抑制那种欲望,用道义以自防而已。结果弄得心情郁抑,形体亏缺,还不得不勉强自己,最终落得个短命而死!故事说得有点令人失笑,但其实意味深长。子夏用以防止自己滋长贪心、欲望的方式,是那些儒家先贤们的训示,是“迫性闭欲、以义自防”的外在制约,而不是内在的自觉需求,最终落得个“莫能终其天年。”从中,我们是否也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呢?即,道德上的“俭”的要求,应该,也必须建立在自觉、自发的“自律”的基础上。道家认为,只有形成了自觉的、发自内心的良好道德风尚,才能有真正的、严格意义上的道德自律。
  在《抱朴子·外篇·知止》里,还有这样的论述:“盖知足者,常足也;不知足者,无足也。常足者,福之所赴也;无足者,祸之所钟也。”人,都有所欲,这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必须“知足”。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必须自我克制,决不能无休止地一味强求;一旦到了“欲壑难填”的程度,那就必然会走向自我毁灭。当然,这也要从两方面来看,对于人的内在品质,如精神境界的升华,高雅的气质,高尚的人格魅力,无疑应该永不满足地追求。而对身外之物,诸如名利、物欲,就不应该过份地追求,而应该注重“俭”和“朴”,否则,就必然会走向道德的沦丧;如果整个社会都无节制地拼命追求物质享受,“物欲横流”,而不同时注重道德建设,那末,这个社会也就岌岌可危了。庄子在《天道》一文中,更是把朴素(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俭”)这种美德,提到了这样的高度:“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数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也明确无误地向我们证实了这一真理。西汉初,正因为倡导崇尚俭朴的道家思想,才有了繁荣昌盛的“文景之治”;在唐初积累了无数财富、国力空前强盛之后,正因为唐玄宗在位的开元、天宝年间忘记了勤俭之道,过度地追求物质享受、形成奢靡浮华的社会风尚,才导致了“安史之乱”的爆发,使强大的李唐王朝从此一蹶不振!读书至此,我们确实感受到了先贤们真知灼见的难能可贵,甚至可以这样说,他们的思维是超前的。联系今天的社会现实,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确实比以前充盈得多了,但比起发达国家来,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失时机地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并付诸实施,无疑是我们的第四代领导人的高明之处,有着了不起的前瞻性。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老子所提出的“三宝”之三,“不敢为天下先”。

如果认为,“不敢为天下先”,就是畏畏缩缩,遇事不敢出头,不敢担当重任,不思进取,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对于“不敢为天下先”,历来的注家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说,它所指的是“不敢因私利而与民争先”。总认为这样的诠释未必妥帖,因为这里确实没有提及“公”与“私”的关系,它的涵盖面应当更为宽泛。多数注家的理解,认为是指“以身后人”,“具备谦虚宽容的美德。”我们认为,这样的领悟,比较切合老子劝诫后人的本意所在。

在老子看来,谦虚是“道”的基本属性之一,也是“德”的具体体现。在《道德经》第三十四章里,他这样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持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大道广泛地传播,左右逢源,无所不在,万物依靠它生存而不推辞。功业成就了却不自以为有功,养育了万物而不自以是为主宰,常常没有私欲,可以称之为“小”;万物归附于它也不自以为主,可以称之为“大”。由于它始终不自以为“大”,所以成就了它的“大”。在这段论述中,“道”被人格化了,成了行为主体。它养育万物,普施恩泽,却始终不自以为“大”,这正好体现了它的伟大。在第三十八章里,老子几乎用同样的口吻,论及对“德”的态度问题。“上德不德,自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有崇高品德的人不自以为有德,因此是真正的有德。下德的人自以为没有失德,事实上恰恰是无德。在这两个章节里,老子再明白不过地论述了对“道”和“德”的态度问题。那就是作为具体的人,即使品德修养再高尚,作出了再大的贡献,做了再多、再大的贡献,仍应该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而不应该居功自傲。能做到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人们对他的尊崇,这才是真正符合“道”的原则规范。

谦虚,“不敢为天下先”,还突出地表现在对待知识的态度上。正如庄子曾经说过的那样,“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对大千世界的认知,本就是“无涯”的,哪有穷尽?而人的一生,却是那么短暂,又能掌握得了多少?凡是自以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高人一等的人,事实上足见其浅薄、无知而已。在《道德经》第七十一章里,老子言简意赅地指出:“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这段话,读起来很拗口,但却意味深长。老子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知道自己有所不知,于求知而言是最好的态度;不知道却硬装知道,这就成问题了。只有惟恐会出问题,才不会出问题。圣人之所以不出问题,正是由于他总是担心出问题,所以才不会出问题。事实也确乎如此,世上的万事万物都处在不断变化的进程中,作为个体的人,既不可能完全不了解它,也不可能完全把握它的变化规律。“知”与“不知”,“是”与“不是”都具有相对性,而不可能是绝对的;哪怕是对真理的认知,我们能做到的,也只能是越来越接近绝对真理,而不可能完全达到绝对的程度。在求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只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认为,对待求知的态度,孔子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应该说是对老子《道德经》这一章节的最好的诠释。在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如此,越是有学问,越是有真知灼见的人,越是谦虚谨慎和诚实,即使是对已知的部分,也常常是持探讨、甚至质疑的态度,虚怀若谷。而那些自以为是,刚愎自用的人,其实是肚里空空,却目空一切,甚至不惜肆意贬低别人借以抬高自己。这样的人,自然在道德上也存在问题,至少也是丝毫没有自知之明。对这些人而言,我们认为不妨认真读读《庄子·天地》中的一段话:“知其愚者,非大愚也;知其惑者,非大惑也。大惑者终身不解;大愚者,终身不灵。”“愚”和“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终身不解”和“终身不灵”!也就是“愚”和“惑”而终不自知。上面这段话,对于真正有志于学问,真正寻求真理的人而言,当然也应该引以为戒,这也正是我们人格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问题又来了,如果已经冒了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又该如何正确对待自己呢?老子在《道德经》第九章里,又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遂退,天之道。”积累到了满盈的程度,不如趁早停歇。兵器冶炼锤打得尖锐锋利,难以保持长久。金玉堆满了堂屋,没有办法能守得住。富贵而又骄奢,就给自己留下了祸根。功业有所成就了,就应该顺其自然地退下来,这才符合天道的要求。此中特别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功成遂退”,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急流勇退”。应该说,这是“谦和”的又一重要方面。自然之道,没有不讲究“谦”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应该如此。阴极生阳,阳极生阴,这是任何事物发展演变的普遍规律。一个人在取得了功名之后,最明智的做法自然是及时“身退”,绝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贪恋权位。只有这样,“功名”才能长存,身心才得以永葆愉悦、健康。大自然,正是如此,春暖花开之后,会及时让位于夏;蓬勃旺盛的夏日也绝不会久久恋栈不去,到时候了,自然而然会由金色的秋天来接替。作为个体的人,当然也要学习大自然的博大胸怀,淡泊名利,虚怀若谷,让自己的心灵永远自觉保持清醒的状态,“功成名遂而身退”。

在道家的另一部经典著作《抱朴子》里,对“谦”,还有这样的发挥:“劳廉虚己,则附者众,骄慢倨傲,则去者多。”勤劳廉洁而谦虚的人,会有许多人来归附、共事;狂妄骄傲的人,共事者往往会纷纷离去。“谦”,亦即老子所云“不敢为天下先”,即使在与人相处上,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不由得让我们想起了孟子所说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我们总觉得儒、释、道三家,事实上是“虽三分,道乃归一”(金丹派紫阳真人张伯瑞语)

老子所倡导的“三宝”,即“慈”、“俭”和“不敢为天下先”,作为人格自律的三条基本准则,生活在当今社会的人,无疑也应该作为座右铭。这三条看似平淡,要真正做到它,却大是不易。我们进一步认为,要身体力行,实践“三宝”,还必须始终保持一种祥和、空灵的心态,那就是“致虚静”。

在《道德经》的第十六章里,老子这样说:“致虚静,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意思是说个人的修养要达到空明的之极的境界,始终保持深沉的宁静状态。万物都在生长发展,我得以观察它们的循环往复。万物纷纭繁茂,最终回归它们的本原。回归本原就是“静”,“静”就是复归本性。复归本性就是把握事物运动的规律。能把握事物运动的规律就是明白事理。不能把握事物的运动规律而轻举妄动,就会遭致祸殃。能理解和把握事物的运作规律就能包容一切,能包容就会公正,能公正就会认识周全,认识周全就能符合天道,符合天道就是把握了“道”。把握了“道”,才能长久,从而终其一生不会遭致祸殃。在这一章节中,老子着重讲述了道家的内心修养功夫,概括起来,也就是要求我们达到“致虚致静”的境界。什么是“虚”?我们认为指的就是“道”的无我性,亦即达到“无我”的崇高境地。以“无我”的理念指导人生,作为立身行事的规范准则,就能排除一切物欲的纠缠和因之而产生的无边烦恼。庄子在《让王》中曾经这样说过:“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这里,庄子强调了一个“忘”字,连自己的形体,所有的功名利禄,乃至连“心”也忘却,最终达到“内观其心,心无其心;外观其形,形无其形;远观其物,物无其物”的致虚超然境界。这样,才能得其真道,致道而成大道。也只有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做到老子所要求的“慈”“俭”和“不敢为天下先”。所谓“静”,事实上是指达到“虚”的无我境界的行为运作方式。万事万物,瞬息万千,令人目眩神乱,只有保持内心的清静,灵性空明,才能观察把握事物孕育、生长、消亡的奥秘。“静”,也就是回复到自我生命的自然本性,也只有这样,才能深刻体悟人生乃至整个宇宙的永恒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清静当是认识万事万物的必要途径,一切智慧的源泉。

联系前文中一再述及的以“三宝”为行为准则的人格自律,如果不能始终保持“虚静”的心态,那是根本无法做到的;反之,能做到“致虚致静”,实现“三宝”也就不难了。当然,对于我们这些常人来说,要达到这样的至高境地,确实并非易事,这样的涵养功夫,毕竟不是一朝一夕所能造就的。但作为人格自律所应该具有的思想境界,它的合理性,却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甚至可以作这样的理解,什么是“成仙”?无非就是心灵的净化,摆脱尘俗的、由私心而引发的诸多烦恼与苦闷,这也决定地需要保持心态的虚静。道教全真派创始人王重阳这样说过:“炼性为修道之根本,入圣则形寄于尘中,而心明于物外;心离三界,则神、性可居仙境,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这里所说的“性”,“炼性”,所指的不也就是“虚静”吗?

以上,就是我们对“虚”和“静”,亦即是对要达到“三宝”所要求的人格自律,所必须持有的心态的一些肤浅的认识。

我们总认为,要建设和谐社会,要维护社会的安定祥和,法制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它能起到惩恶的强制作用;但更重要的,应该是道德建设,启发和引导人们自觉遵循社会公德。而所谓社会公德,事实上也就是每个个体的人对自己的社会行为的自觉规范与制约。数千年来,我们中国人本来就有着比较系统、完整的道德规范,——尽管这种规范与制约由于历史的局限,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它的不合理性;遗憾的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统统被毁于一旦了。“破字当头”,几乎在一夜之间,庄严巍峨的道德殿堂崩塌了,恶梦醒来以后,我们痛心地发现,剩下的只是一地残砖碎瓦!重建的过程是漫长而艰辛的,而在这全过程中,毫无疑问,在创新的前提下,应该广泛地汲取我们民族千古以往的优秀文化中的精粹,加以发扬光大,其中自然也包含儒、释、道三家学说中的合理内核。道家,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哲学体系,应该说是最切合我国民情的,事实上,它早已逾越了国界,形成了广泛、深刻的世界影响。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被译成外国文字发行量最大的世界文化名著,除了《圣经》,就数《道德经》。以德国为例,黑格尔把老子哲学看成是“真正的哲学”,海德格尔更把老子的“道”视为人们思维得以推进的渊源,据德国电视台的调查统计,平均每四个德国家庭就藏有一册《道德经》。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它与儒家学说互为表里,互相补充,深深植根于我们的民族文化与道德传统之中,对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共同发挥了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在道家学说中,对道德规范的自律,作了极其深刻、透彻的阐释。毫无疑问,直至今天,它们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对它进行发掘、整理和弘扬,我们认为,道家学说的探讨者,乃至广大道教信徒,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发布时间:2014/04/25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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