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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译话: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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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渊冲

《 中华读书报 》

( 2012年03月07日 20 版)

《老子》(又名《道德经》)是中国最早的哲学著作,比西方的希腊哲学约早一二百年,内容深刻、文字精炼、影响深远,可以和希腊的柏拉图思想争辉比美,毫不逊色。

《老子》第一章说:“道可道,非常道。”第一个“道”就是老子哲学的本体论。“道”字意义丰富,很难译成英文,一般音译为Tao,“道家”半音译半意译为Taoist,已经为辞典所接受,但是不好理解。有人直译为Way(道路),比较具体;有人意译为Law(道理,规律),比较抽象;有人折中译成Truth(道理,真理)。到底如何译好,要看具体上下文内容来决定。“道可道”中的第二个“道”是动词,是“说道”、“知道”的意思,说“道”是可以知道的、可以认识的,这是老子哲学的认识论。“道可道”说明老子的认识论不是“不可知论”,而是“可知论”。怎么“可知”呢?老子回答说:“非常道”。这就是说:“道”是可以知道、可以认识的,但不一定是大家常说的道理。举个例子来说:民主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但不一定是美国人常说的那个民主的道理。美国林肯总统理解的民主,是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但是到了今天,美国强调的是民治,是民选,而中国强调的是民享,是为人民服务。现在,西方国家认为中国不是民主国家,但中国认为西方民主并不民主。就以民选而论,2000年布什和戈尔竞选美国总统时,布什总得票数少于戈尔反而当选,难道这是民主吗?中国虽然没有像美国那样进行选举,但人民对“民享”的政府是满意的。所以,到底是美国民治的道理对,还是中国民享的道理对呢?看来还是老子说得不错:“道可道,非常道。”民主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但既不是美国人常说的民选民治之道,也不是中国常说的为人民服务之道。这就是老子哲学的认识论。《老子》第一章前六个字就包含了本体论和认识论,多么精炼,多么丰富,多么深刻。这句话国内有几种译文:

1、The Tao that is utterable is not the eternal Tao.(北大出版社)

2、The Dao that can be told is not the constant Dao.(外文社)

3、The Way can be expressed, but the Way that can be expressed is not the eternal Way.(世界图书公司)

4、The divine law can be spoken of, but it is not the common law.(高教出版社)

5、Truth can be known, but it may not be the well-known truth.

比较一下几种译文:第一个“道”字第一种译文是旧音译;第二种是新音译,都不容易理解;第三种译成“道路”好些;第四种译为“天道”更好;第五种作为句子最好,但在书中可能不如“天道”,因为全书《道德经》的译名是Laws Divine and Human(道经和德经)。

“道”和“德”为什么解释为“天道”和“人道”呢?这是有根据的。《老子》第25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见“道可道”中的第一个“道”就指“天法”的客观之“道”,也指“法自然”的“天道”,所以“道”可以解释为“天道”。至于“德”呢?指的是“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的人的主观之“道”,就是“人道”或“为人之道”。所以《道德经》可以理解为“天道”和“人道”之经。第二个“道”字分别被解释为:l、说出,2、告诉,3、表达,4、谈到,5、知道,各有千秋。第三个“道”字和“常”字连在一起,“常”字分别被解释为:l、永恒的,2、经常的,3、永恒的,4、普通常用的,5、众所周知的,到底哪种解释好些?这要看作者的原意、译者的理解和今天读者的理解来决定,恐怕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作为译者之一,只能说我译《老子》,其实是我注《老子》,也是《老子》注我。这就是说,我不能断定老子的原意到底是什么,只能根据我自己的理解,认为什么是最好的理解,就采取什么译文了。我最喜欢第五种译文,若在书中,也可考虑改成:

The divine law can be known, but it may not be the law you know (or well-known to you).

以上谈的是《老子》第一句,第二句接着说:“名可名,非常名”。第一句谈的是抽象的、客观的“道”,第二句谈的是具体的、主观的“名”。第一个“名”指的是天地万物,怎见得?因为第三四句接着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可见“名”指的是天地万物。天地万物开始并没有名字,一直到有了人,人才给万物取名。所以第二句第一个和第三个“名”,指的是天地万物;而第二个“名”是动词,是“取名”的意思,说天地万物可以取个名字,但是名字并不等于实际的天地万物。例如老子时代认为“天圆地方”,实际上地并不是方的,而是圆的,所以名字是可以取的,但名字只是个符号,并不等于实物,这点非常重要。因为现在世界上很多争论,如民主、自由、人权等,争的都是名词,不是民主人权的实质。如果真正理解了老子的“名可名,非常名”,争论就可以休战了。根据实际来研究理论,可以说是老子哲学的方法论。

《老子》第一章前几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可以翻译如下:

The divine law (or truth) can be known, but it may be not the law well-known to you (or well-known truth). Things may be named, but names are not the things. In the beginning, heaven and earth are nameless; When named, all things become known.

“道”是虚的,“名”是实的。通过“实”的“名”来研究“虚”的“道”,这是研究《老子》的方法,和西方柏拉图的“多中见一”(one in many)也有相通之处,可以进行比较研究。

上面讲了“道”和天地万物的关系。但是认识“道”也好,认识天地也好,都是人的认识,所以下面就谈“道”和天地人的关系。《老子》接着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因此,人应该没有主观愿望,才能客观地看出“道”内在的玄妙;又应该有主观愿望,才好观察“道”无限的外在表现(“徼”是极端、边际的意思,“观其徼”就是要观察“道”极端的、无边无际的表现),这可以用《论语》中的话来说明。子曰:“予欲无言”,“无言”就是“无欲”,为什么“无言”呢?孔子接着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不说话,却让春夏秋冬四时运行,鸟兽草木万物生长。人不说话,没有个人主观愿望,就能在具体的四时万物中发现抽象的生长之道,这就是“观其妙”。至于“常有欲”呢?那又可以用《诗经·关雎》中的两段诗来说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对雎鸠咕咕叫,爱在河中小洲上。姑娘啊苗苗条条,情郎和她想成双)、“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荇菜啊长短不齐,水流过左右东西。姑娘啊苗苗条条,追求她直到梦里),君子看见春夏秋冬四时行焉,听见雎鸠流水,荇菜生焉,如果没有主观愿望,那对“道”的了解不够深入,不是无限或无边无际。但他看见雎鸠成对成双,流水抚摸荇菜,自己也想和淑女成对,那对生之道、爱之道,理解就前进了一步,对“道”表现为生长发育、追求爱恋,理解的疆域又扩大了。这就说明了“常有欲,以观其徼”、“以观其妙”和“以观其徼”是《老子》的目的论。这几句可以翻译如下:

So we should be free from desire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internal mystery of the divine law, and we should have desires in order to observe its external manifestations.

《老子》又接着说:“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而又玄,众妙之门”,这几句有多种理解,“此二者”指什么?有人说指“道”和“名”。那第二句“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就是:“道”是可以有个名字的,但是这个名字并不等于“道”。这样一来,和下文“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就联系不上。因为“道”有没有名字,和万物生长并没有关系。有人又把这两句的标点改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并且说“此二者”指“无”和“有”。这样把“名”当动词用,说不太通。因为取名是人做的事,“天地之始”还没有人,如何“名”法?这句不通,“此二者”也就不能解释为“无”和“有”了。看来还是解释为“其妙”和“其徼”好一点,因为“妙”指微妙,就是“玄而又玄”的“玄”,可见“道”的内容少而精;“徼”指边缘,就是“众妙之门”的“妙”,可见“道”的形式广而大。英译文是:

Internal mystery and external manifestations come from the same origin, but have different names. They may be called essence.

The essential of the essence is the key to all mysteries.

 
 
 
 

发布时间:201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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